三三传媒附属公司广告合作现争议 被要求赔偿

中国三三传媒(08087.HK)公布,旗下全资附属北京奥神与原告人广州铁路集团文化广告公司,於去年11月订立的两份协议出现合约争议。该协议与原告人授予北京奥神独家经营权,於中国高铁列车「海口-三亚」及「广州-深圳」路线的广告宣传有关。

由於协议在执行过程出现争议,北京奥神要求原告人解除协议。其後,北京奥神收到原告人发出两份传票,指北京奥神违反协议,寻求法院领令,北京奥神继续执行协议;向原告人支付未偿还金额总额约153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损害赔偿约470万元;及北京奥神须负责支付法律诉讼所涉及的法律成本。

案件已於本周一(10日)举行首次聆讯。目前,北京奥神尚未接获法院判令。

北京奥神拟对传票作出积极抗辩,并将采取其中国法律顾问所告知的其他必须行动。董事会认为,法律诉讼将不会对北京奥神或集团整体现时营运造成任何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