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次广告师考试开考

 

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组织实施的广告师考试于6月11日至12日首次开考。考试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2万多名广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11日上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带领全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一行在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考场巡视,并就考试工作与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工商局进行了座谈。
甘霖副局长指出,广告业是创意经济中的创意产业,是我国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力发展广告业是完善社会主义市抄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需要。广告业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特点,优秀的广告专业人才队伍是广告创新发展的动力支撑,是提高广告服务水平的基础。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对促进和规范广告业的降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促进广告人才增强再学习意识,有利于广告经营单位强化再教育工作,有利于公开公平发现人才,有利于择优选拔录用人才。国家将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是促进广告业降发展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和保障广告优质高效科学发展的一项长期工作。经过多年的准备,广告师考试在今天首次开考,标志着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得到正式实施。
甘霖副局长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在建立和实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工作上给予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充分肯定了本次考试的组织筹备工作,强调要严肃考风考纪,搞好考生服务,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谐、顺利地进行,确保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据介绍,广告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一次。首次举行的是助理广告师、广告师两个级别的考试,高级广告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的具体办法尚在研究中。助理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和《广告专业实务》2个科目。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广告专业实务》科目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科目按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广告设计、影视广告4个专业类别分别进行考试。凡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国家授予相应级别、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通过考试取得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经济专业职务实行条例》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作需要聘任其助理经济师、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具体工作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委托中国广告协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