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广告监测:广告违法率较3月有所上升

 4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和网络媒体文字链广告450315条次,涉嫌违法广告1230条次,广告违法率为0.27%,较2013年3月上升了0.03%。其中,电视、广播媒体广告零违法,网络媒体文字链广告违法率持平,平面媒体发布违法广告1223条次,广告违法率1.61%,较上月上升了0.42%,平面媒体违法较为严重的是北京晚报、中国老年报、参考消息·北京参考、京华时报和法制晚报,违法类别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医疗美容、人用药品、保健用品和其他食品类广告。

据统计,本月房地产广告违法量持续攀高,此类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广告中未载明开发企业名称;未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升学的承诺;表示项目位置,未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而是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涉及的媒体主要有参考消息·北京参考、北京晚报、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精品购物指南报、京华时报和新京报。在此警示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主,发布房地产广告时应当严格遵守《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否则工商部门将依法查处。
 

附表:1、全市监测各类媒体广告概况

 

2、中心监测重点平面媒体广告发布情况(按违法量排序)

 

3、全市违法量居前十位的商品、服务类别(按违法量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