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卫视今日恢复商业广告 暂停7天损失超千万

1月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发布通报称,四川卫视存在超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违规问题,决定自1月9日零时起至16日零时,暂停四川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7天。新疆兵团卫视同时也被暂停所有商业广告播出15天。记者今日查看四川卫视,发现其已经恢复播出商业广告。《北京晚报》此前报道,如果四川卫视每天的广告收入一两百万,停播七天广告将损失超过千万。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给予新疆兵团卫视和四川卫视暂停商业广告播出处理的通报》指出,截至1月6日凌晨,新疆兵团卫视播出的“鬼谷子下山大罐”和“香薰睡眠宝”,四川卫视播出的“中华玉兔登月紫砂壶”,时长均超过20分钟,严重违反了总局有关规定,在全系统和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严肃纪律,决定自1月9日零时起至16日零时,暂停四川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7天;自1月9日零时起至24日零时,暂停新疆兵团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15天。

去年10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实施。《通知》明确,各卫视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其他时段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时,必须严格执行总局相关具体规定,如不得使用“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作宣传;不得使用“矫形”、“塑形”、“透脂”、“甩脂”等宣传或变相宣传丰胸、减肥产品;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条(次),每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款产品或同一内容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3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