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中国相信广告的消费者只有39%

 日前,“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向中国经济网独家曝光了巨人集团旗下产品“禾博士——玫瑰OTTO”涉嫌虚假宣传一事,中消协原副秘书长武高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媒介上宣传的一些节目来分析,明星代言,信的人就多,出了问题,消费者反映又大,投诉就多,从这方面可以印证,一是明星广告效果不错,二是明星代言了虚假广告,危害反而就越大,这个道理或者说这个理论还是被业界大家所认可的。”

武高汉认为,广告作为一个传播形式,首先必须肯定是个“好东西”,广告是一种生产力,对于一个企业而言,每做一块钱的广告,就有八块钱的销售收入。而对于另外一个企业而言,每做一块钱广告,可以有一百九十二块钱的销售收入。因此,现在众多企业特别喜欢用明星做广告,其销售收入一定更高。据了解,各国的情况不一样,在中国很多的企业是喜欢用明星做广告,但在欧美一些国家,消费者却特别反感用明星做广告,为什么?因为他们觉得你请这个明星一定花很多钱,而所有的广告费都是由消费者来承担的。

对此,武高汉向记者介绍了一组数据,“有数据统计,1980年时,只要做广告就赚钱,为什么?因为100%的消费者相信广告,不会说假话;到了1990年,你得多做广告才能赚钱,为什么?因为只有80%的消费者信广告;现在的调查表明什么?做广告,做好广告,多做广告都不挣钱,为什么?因为相信广告的消费者只有39%了!但是中国的广告人还在自豪,你别看我做了这么多虚假广告,骗了这么多消费者,还有39%消费者相信我,美国只有19%的消费者相信广告。因此,消费者对广告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轻易不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