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企业入选高新企业 交所得税可享15%税率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广告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首个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广告产业中长期规划。

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十二五”我国将认定并建成15个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同时,明确集中各种财税优惠政策促进广告行业发展,一旦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享按15%税率计征所得税。天相投资顾问分析师就此指出,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下,15%的所得税率将极大改观广告公司的业绩。

产业现实 增速快,但集约化程度低

1979年到2010年,全国广告经营额年均递增近30%。“十一五”5年间,广告经营额年均递增10.6%,在2010年达到2341亿元,广告经营单位达到24.3万户,广告从业人员达到148万人。很重要的一点,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的承诺,我国广告业已经对外资全面开放。

分析《规划》时,天相投资顾问分析师邹高表示,《规划》提出要在“十二五”实现广告产业运营额年增速为12%。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今年第一季度广告行业行情低迷,预计“十二五”广告产业增速会低于预期。

但我国广告业总体上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按占GDP的比率看,目前广告经营额仅占GDP的0.6%,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广告经营额在社会消费品总额的比重也不过1.75%,不及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一半;人均广告费更远低于发达国家。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看,更为人所担忧的是,广告产业的专业化、集约化、国际化不高,鲜有自主知识产权。在产业分散的格局下,自然形成了粗放经营方式,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动力不足。此外,虚假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并未有效杜绝。

对于广告产业的瓶颈,天相投资顾问分析师指出,这些问题促使国家有关部门会在如下几个方面发力:优化产业结构,鼓励自主创新和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鼓励方向

培育百家年营业额过亿企业

广告产业的专业化水平不高,直观地反映在大型广告企业集团的匮乏。

为实现这个目标,《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鼓励有实力的大型媒体和广告企业以参股、控股、兼并、收购、联盟等方式,构建股权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的广告集团化运营机制。到2015年,将形成10户以上年广告额超50亿元的大型广告骨干企业,50户以上年广告营业额超过10亿元的广告企业,年广告营业额超过亿元的广告企业则达到100户以上。

广告产业集约化经营,也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今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颁发了首批9个“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牌匾,包括广东在内的这些园区已获得中央财政3亿元的资金支持,入驻企业要符合广告产业及直接关联产业企业达70%以上的标准。《规划》明确在广告业发展比较好的地方加快建设广告产业园区,到2015年,全国建成15个以上国家广告产业园区。

政策红利

广告产业获注5股“活水”

广告行业目前已经全部对外资开放,但仍需要打破行业准入门槛等方面的政策桎梏。《规划》在行业门槛、财政扶持、鼓励融资、税收优惠、清理收费等五方面,对广告产业予以支持。

《规划》提出,“十二五”要打破不利于广告业发展的准入限制。“允许广告企业进入政策许可的相关领域”,“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设立广告企业,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对于国家鼓励的广告创意、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等企业,将有政策在企业名称、营业场所、集团登记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财政扶持方面。《规划》提出了明确的思路,综合运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中央财政投入,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和奖励等多种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广告创意、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等广告企业给予支持。对有条件的地区,支持设立“广告业发展专项资金”。

融资方面。对有条件的优质广告企业,将支持其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引导国内外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担保机构、产权交易机构及相关机构以参与投融资的方式,支持国内重大广告项目的实施。

税收优惠方面。《规划》要求,对企业的公益广告投入,经核实认定为公益性捐赠后,依法享受税前扣除。对按税法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服务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支持地方对进入广告产业园区的广告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

其他扶持方面。《规划》要求,各地对广告业在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方面给予优惠,特别是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广告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全面清理对广告企业的各类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声音

市工商局:尽快落实扶持政策

市工商局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扶持广告产业发展工作方面,将依据省政府今年发布的《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东莞实际,推动广告产业纳入东莞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新型战略产业和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规划,推动落实促进广告业发展的税费支持、专项资金资助、信贷支持及用地支持等专项扶持政策。

在大型广告龙头企业的培育上,市工商局也明确指出,将推动广告企业战略上的整合、策略上联盟、跨行业、跨媒体和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从人才、资金、资源、技术等方面进行横向联合和专业协作,促进广告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