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子公司获授权经营T3航站楼户外广告资源

 深圳机场6月5日晚间公告,深圳机场扩建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之中,新建的T3航站楼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投产使用。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机场广告公司未来广告业务的可持续经营,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公司延续上市时的相关承诺,将未来T3航站楼户外广告资源授权由机场广告公司经营;同时,双方基于现有的机场户外广告业务配套资源使用模式和原则,协商达成了《T3航站楼户外广告业务综合配套资源使用合同》。

机场广告公司经营T3航站楼户外广告业务需使用机场集团提供的综合配套资源(包括场地、场区环境及相关配套设施)。因此,机场广告公司需向机场集团支付配套资源使用费。

鉴于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合同期为10年,期限较长,为此双方协商确定在基本遵照2010年《广告业务配套资源使用合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深圳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超过4500万人次时,双方按不低于前两次定价的平均增长率另行协商当年度T3航站楼室外广告销售合同金额的分成比例”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