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正在成为虚假广告的主力阵地

3月13日,由中国消费者报社主办的“努力构建真实安全网络搜索环境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座谈会上与会专家认为,虚假医疗广告严重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了巨大危害。为避免网络搜索引擎中虚假医疗广告的进一步泛滥,必须依法规范网络搜索业务的发展,为公众创造一个真实、安全的寻医问药信息搜索环境。

不久前,工商总局等13部委联合发布《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收藏品、招商加盟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坚决遏制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重复发布的现象。其中,搜索类网站广告将被纳入重点监控,国家相关部门也将制定专门互联网广告管理规定。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深入,网络上众多的虚假信息和虚假广告正在越来越多地通过搜索引擎这个重要渠道到达消费者。消费者通过主动搜索,搜到了很多非真实的信息,特别是在寻医问药这个领域,虚假医药广告已经给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造成了重大伤害。

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自身监管的缺陷、“竞价排名”模式下的利益驱使,使得搜索引擎正在替代传统的媒体形式,成为虚假广告的主力阵地,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据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披露的相关数据,通过主要商业网站、广告监测发现,一些网站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率高达90%。而此前有机构发布的搜索推广中的违法医疗广告相关报告显示,目前搜索引擎广告市场中存在四大问题:禁售虚假药品信息通过搜索引擎死灰复燃;搜索竞价排名为“虚假”药品广告打开方便之门;搜索竞价排名为山寨机构提供推广途径;搜索引擎成为违规医疗广告提供推广的重要渠道。

与会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在本次座谈会上指出,从工商总局对主要门户网站发布的网络广告抽查监测来分析,部分主要网站的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违法广告主发布违法虚假广告主要集中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司副司长王树军表示,搜索引擎企业的自律是净化互联网环境,杜绝虚假医疗广告的前提,网络广告发布者应当强化对广告内容的审查,增加自律。搜索引擎对消费者来说,应该是药品查询服务的提供者,而不是做医药广告。

针对搜索市场饱受诟病的“竞价排名”推广方式等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司副司长杨洪丰也表示,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着手拟定《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办法》,其基本原则就是维护网络广告的真实、合法、健康。法律专家姚克枫指出,以前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都报道过广告主竞价排名方式推广假药,而造成消费者身体受到损害的情况。从法律上讲,搜索引擎也必须要负一定的责任,要从立法层面解决搜索引擎的连带责任。

据杨洪丰副司长透露,对市场秩序和老百姓通过网络广告获取的内容必须要有保障,这将是立法的初衷。由于网络广告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国家工商总局将会充分考虑到特定形势和变化,把这些内容能够囊括在主要制定的《办法》当中予以规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三处处长王松林指出,一旦在搜索引擎中发现违法广告应采取处罚措施或移交药监局,涉及到假医假药的广告更应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

同时,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姚克枫律师认为,现在搜索引擎是网民上网的一个主要入口,这个入口就决定了网民要找东西的去向,网络安全搜索应该是个干净的搜索,至少网民利用搜索引擎能够不被欺骗,不被欺诈,如果这个去向存在着违法内容的话,尤其我们关注的民生内容,医疗、药品、食品等涉及老百姓的内容,如果这些东西内容是违法的,那将严重侵犯消费者的权益。他建议搜索引擎网站在提供相关内容时要采取相关的标识,不要所有的东西都混同起来。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王德山教授指出,我国现行《广告法》是1994年发布的,到现在已经不适应当今科技、经济的发展,所以呼吁《广告法》尽快完成修订工作,以便行使对违法广告的监督。他建议,扩大《广告法》的责任主体,现行的责任主体主要是针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和广告制作者,对提供网络搜索服务的机构不包括规范之列,所以监管机关、执法机关对它进行监管的时候就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应该把提供网络搜索的机构也纳入到《广告法》的规范之列。他还建议对虚假违法广告加大处罚的力度,比如增加处罚的计算级数、提高罚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