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将建广告产业园区 三年扶持资金达3800万

记者获悉,泉州市政府日前出台的《促进福建海西广告产业园区(泉州园)发展的暂行规定》(下称《规定》)称,将建设海西广告产业园区(泉州园),并连续三年提供不少于38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

根据《规定》,海西广告产业园区东至云鹿路、西至刺桐东路、北至泉秀街、南至宝洲街地域。丰泽区政府将成立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基础设施配套、招商选资、管理服务等工作。

据介绍,泉州市政府将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广告园区运营商参与园区的管理运营,扩大园区影响。同时,国内外知名广告园区运营商在园区设立法人运营机构,年营业额达1亿元以上且年纳税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并连续三年按其所缴纳税收的市、区两级财政留成部分的20%给予奖励。同时,对园区运营商在园区承办广告会展,视其规模和影响力予以补助。此外,对经中国广告协会认证的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广告文化类企业在园区设立法人运营机构并签约3年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除此之外,鼓励园区广告文化企业拓展境内外市场。经备案凡参加政府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博览会或国际性知名文化创意专业展会,国内展给予每个国际标准展位50%的展位费补贴,国际展参照市政府重点境外展会现行补贴标准补助。园区企业获得中国广告长城奖或中国艾菲奖、金犊奖,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纽约广告奖、戛纳广告奖等国际大奖的,给予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