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豹拦截优酷广告案一审败诉 金山:将上诉

针对优酷诉金山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做出一审判决,金山猎豹浏览器非法拦截优酷视频贴片广告之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金山应承担优酷的经济损失、合理费用和全部的诉讼费用人民币30万元。 对此,猎豹浏览器官方回复称,不接受该判决,接下来将会提起上诉。

优酷官方称,自2012年起,金山公司旗下猎豹浏览器通过技术手段恶意拦截视频网站合法贴片广告,侵害了视频网站及其广告客户的正当权益并导致其巨大的经济损失,而猎豹浏览器却凭借这项“卖点”迅速获益,吸引了海量的用户进行下载并使用,对优酷造成不利影响和巨大经济损失。

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平指出:“金山猎豹浏览器恶意开发了拦截视频网站合法广告的工具,并且积极且持续地诱导用户使用该功能,破坏了业内通用的商业模式,属于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的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

昨日,猎豹浏览器官方称,在判决书中法院认为猎豹浏览器过滤优酷体验不佳的过多、过长的视频广告,是符合了用户的需求。目前这种为了优化用户体验,而触及到优酷商业利益的做法,在法律定性上仍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未来希望与优酷展开对话与合作,在优酷的商业利益和产品的用户体验中找到平衡点。